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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添加时间:2017/12/18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17] 54 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方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3日
石家庄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发C2017] 5号) 文件精神,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聚焦重点,补齐短板,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抓科技、谋创新的积极性,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1.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自2018年起,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调动企业申报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40家以上,总数达到800家以上。
2.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服务力度,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入库的后备企业集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高的优质企业。年底入库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3.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为重点,加强对我市高企培育服务机构的指导,增强其服务能力,推动更多后备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加快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4.加大科技招商力度,积极引进京津高科技企业,对京津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河北省跨区域整体搬迁高企资质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直接推荐上报。
二、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5.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成长需求,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推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年内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550 家,累计总数达到8500 家。
6.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规定再加计扣除75%,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7.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开发并扩大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
8.完善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年内众创空间新增23家,达到80家; 孵化器新增4家,达到20家。
三、著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9.扶持一批优势明显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升级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取省重点实验室。
10.加快建设省市科技创新平台。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新增24家,总数达到312家,其中,重点实验室达到53家、技术研究中心达到99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9家、工程实验室达到48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15家; 市级创新平台总数达到330家。
11.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支持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年内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率达到23%。
四、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12.探索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积极培育研发、孵化和服务业绩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增强其独立运行的实体地位。支持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发潜力、释放活力,强化专业特色和服务优势。
13.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壮大,在科研设备进口、人才引进、项目申报、财政资助、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4.全面落实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引进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园区要建立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为推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创新模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
15.实施重大科技计划专项,每年组织20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1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激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进一步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年内新建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5家以上,引导各技术转移机构根据自己的资源特点、服务特色,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符合自身情况的技术转移机制和服务工作模式。
17.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对接行动,鼓励各区(县)、各单位广泛开展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工作。开展系列科技成果推送,依托技术转移机构和石家庄科技大市场,年内组织科技成果推送活动10场以上。
六、加强专利创造运用
18.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调动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积极性,年内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200件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件。
19.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程,年内贯标企业达到27家。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分析与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实施导航评议项目15项(专利导航11项,分析评议4项),培育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七、加大科技投入
20.县(市)、区要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加大补短板力度,重点保障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引导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上升,201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9%以上。
21.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积极探索财政直接支持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科技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八、强化督导考核
22.加强科技创新考核,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年终进行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等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增加科技创新考核指标权重。
23.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培训,开展政策落实试点,强化督导检查,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