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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及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2018/4/1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正式启动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按照国家局分配指标,我局推荐名额为6项。在2017年省专利奖评选获奖项目(附件2)中依次选取,遇有放弃被推荐情形的,顺位补取。

(二)外观设计:按照国家局分配指标,我局推荐名额为4项,按企业自愿申报、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我局审核的程序产生。

(三)石家庄高新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可自荐2项;长城汽车、中国乐凯、中信戴卡、华北制药、石药集团、东旭集团、晨光生物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有2名以上院士推荐信的企业或个人可推荐1项;以上各项目不占我省定量推荐指标,但应经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报我局向中国专利奖评选办公室推荐。

(四)其他推荐渠道:对有参评意愿、未获我局推荐的项目,可经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向国家对口单位推荐。

二、报送评选材料及要求

(一)评选材料。1.申报项目简介,可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评价指标简要说明。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3.相关佐证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材料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制作材料清单,大小不超过50M)。4.参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2196516834@qq.com

(二)各市及石家庄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为企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三)请项目报送企业认真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查询并下载)等文件,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材料不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四)所有参评项目评选材料务于2018年5月4日前报送协调管理处。逾期未报的,不予推荐。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      

2.2017年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获奖项目名单(部分)

联 系 人:赵  江     陈学锋

联系电话:0311—85692818

电子邮箱:2196516834@qq.com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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