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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添加时间:2018/3/30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5月1日起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等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实施后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经过2017年的增值税兼并税率改革,我国目前的增值税税率已主要剩下三档,分别为17%、11%及6%。3月,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透露了“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的改革方向。但在兼并税率至两档之前,此次增值税改革率先把标准税率进行了全面降低。其中,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而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此次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虽税率仅下降了1个百分点,但由于涉税范围较广,税基庞大,因此对整体的增值税产生较大的影响。据2017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2年制造业的经济增加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为31.42%,2013年为30.55%,2014年为30.38%,2015年为29.38%,即意味着我国至少有约三分之一的经济增加值受此次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下降的影响。从规模上看,2015年我国制造业的经济增加值为202420.1亿元,税率下降1个百分点,减税已达2000多亿元。因此我国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是比较保守的估计,因为仅制造业一项下降税率估计便可接近该减税规模。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表示,这是一次具有普惠性的实体经济减税政策,将全面提振实体经济的供给潜力。本次减税的方式直接且时效性强,相关企业将迅速受益。相较于改变税收种类或税收结构而言,直接降低税率对于企业而言,是最有效率、最直接的优惠政策,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表示,这次增值税政策调整,是市场普遍期望和企业热盼的,减税力度超过市场预期,将给企业带来巨大实惠,这表明我国增值税沿着既定的现代增值税改革目标稳步推进。
此次会议提到的第二项增值税改革为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此项改革对于小微企业是利好。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的数据显示,2016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370000户,其中,小型企业316000户,占中小企业户数的85.4%。同年,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总数为378599户,其中,小型企业为316287户,小型企业数量占比为84%,小型企业是我国企业的主力军。以年销售额标准50万元和80万元作为判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此项政策是我国在颁布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时候制定的,但当时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及经营业绩尚无法达到今天的水平,所以当时的政策是合理的。可20多年过去之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突飞猛进,目前依然以原有的标准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简易税率的适用范围,显然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之一了。尤其是2016年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服务类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年销售额500万元,更凸显出原有政策无法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情况。因此,此次改革,既扩大了销售货物类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给小微企业减负,又统一了服务及货物类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税制改革。
刘哲指出,本次减税重点突出,对于经济的毛细血管——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和经济的新动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的扶持力度更明显。提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享受到计税优惠,能够直接提升受益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催生更多的新业态新模式。同时也有利于缓解企业在初创期的资金压力,加速进入企业的供给扩张阶段。
张依群表示,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具有极强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扩大了让中小微企业的减税覆盖面,不仅可以降低中小微企业纳税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加就业。
三项增值税制度改革均以落实企业减税为目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预示着我国正式拉开了新一轮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序幕。